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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钱场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评审信息公示
日期:2017-09-29 15:53:09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要求,现将《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址
用人单位名称: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钱场分公司
地理位置:京山县钱场镇西3km
联系人:李本雄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一)项目名称: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钱场分公司
(二)项目简介: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钱场分公司是湖北京兰水泥集团下属企业,成立于199910月,注册资金6亿元,为自然人投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水泥及相关建筑材料生产销售。该公司位于京山县钱场镇西3km处,公司的南面与S107一墙之隔,工厂大门位于S107省道线100m处,该公司原有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一条和配套粉磨站,回转窑生产线配备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目前,仅粉磨包装正产生产,其余生产线均停产。
三、现场调查、采样
现场调查:杨东岳、卢响响、黄云帆,2017.03.13
采样检测:李明、黄云帆、谢泽华、罗黎明,2017.03.15-03.17
陪同人:李本雄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见表1,检测结果评价见表2
1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
生产
单元
岗位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工作方式
接触时间
h/d)
水泥粉磨、包装单元
石膏/矿渣破碎
石膏粉尘、噪声、振动
巡检
4
水泥粉磨
水泥尘、噪声、振动
巡检
4
水泥包装及发送
水泥尘、噪声
连续作业
8
辅助生产单元
铲车司机
其他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噪声、高温
连续作业
8
电修
噪声、工频电场
巡检
4
机修
电焊弧光、电焊烟尘
巡检
4
 
表2 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岗位检测结果汇总表
序号
检测项目
岗位总数
合格岗位数
不合格岗位数
合格率
1
总粉尘
6
2
4
33.3%
2
噪声
5
5
0
100.0%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由于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确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钱场分公司在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卫生辅助用室、职业病警示标识、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已采取了一定措施,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须进一步加强管理,改进措施。
建议钱场分公司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加强监督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按照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粉尘的治理,降低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公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结果;完善辅助用室的设置。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综合评审意见
1.《现状评价报告》编制规范、合理,评价目的明确,内容全面,评价方法适当。
2.评价单位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调查和监测,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健康监护等情况进行了客观的分析与评价,基本上反映了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现状,对用人单位所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建议与措施基本可行。
3.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了定性分析。
(二)报告修改意见
1.补充完善资料性附件;
2.核实水泥粉尘的职业性接触限值;
3.其他见各专家个人意见表。
(三)现场整改意见
1.加强员工的个体防护;
2.补充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公告栏和告知卡的设置;
3.改善辅助卫生用室的条件;
4.及时清理生产现场积尘;
5.其他见各专家个人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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